第二十七章 络绎不绝 (第1/2页)
回到旅店后,他们见到的却是空空荡荡的大堂,裴伦侧坐在柜台后面一边抽烟一边看报纸,看起来学徒比尔的意外没能让他伤心太久。
克雷顿走过去问他:“我家的姑娘呢?”
年轻的旅店老板放下报纸回头。
“她去教堂了。”
“真的?我们刚从那儿回来。”朱利尔斯幽幽地说。
热沃镇不算大,主要的街道就只有几条,要是唐娜·贝略要去教堂,他们在回来的时候肯定会看到她。
裴伦心虚地眨了眨眼,转过身来:“没准她是走错路了,对了,贝略先生,刚才有一伙人说要找您,”
“谁找我?”
克雷顿脸色很不好看,他正在想唐娜回来后该如何处罚她。
除此之外,或许他该编写一本家庭良好行为手册来指导这个姑娘,这个办法连王室都在用,一定卓有成效。
“留名字的那位先生看起来和您有些像,也是黑头发,他自称温斯顿。”
“温斯顿?”克雷顿从思考中脱身,关于这个描述,他只想到一个人,但又觉得不该是,于是他拧起眉毛问裴伦,“他找我做什么?”
“他说是大保罗介绍他来的。”
“噗——”
中尉用吐口水似的方式喷了口气。
他现在觉得这个温斯顿该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温斯顿,否则的话,那对方还真是越混越回去了。
“他现在在哪儿?”
裴伦摇头说:“他没告诉我这点,只说到了中午会再过来找您。”
自从意识到克雷顿的美丽“女儿”正处于适婚年龄后,他对克雷顿的态度一下子拘谨了很多。
克雷顿对此毫无察觉,他嘱咐了朱利尔斯一声,然后再次出门,打算把乱跑的侄女带回来。
他沿着街问了不少人,才知道唐娜不知怎么的一直跟着医生。后者从他这里拿走鱼竿后只在市集上逗留了片刻,就带着新饵和鱼篓往河边去了,大概是要去钓鱼——冒着“狼人”肆虐的风险。
中尉简直要气坏了。
他虽然知道本地闹得沸沸扬扬的狼人热是无稽之谈,但不代表会袭击牲口的“野兽”不存在。
上次他和朱利尔斯去林子的时候可是有感觉到被监视的!
他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河岸边。
还来不及喘息,远远地透过树木之间的空隙,他正瞧见自己的侄女被三个男人围住。
情急之下,克雷顿大喝一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然后按着自己的枪走了过去。
唐娜和她对面的那个男人都转过头来,都露出了惊吓的神情。
克雷顿此刻也终于确定了唐娜身边那个男人的身份,毫不客气地叫了起来:“温斯顿,你怎么学会欺负小姑娘了?”
黑发,但是灰眼的男人眼角抽了抽:“我只是找她问路而已,她自称是本地人。”
唐娜无辜地看向自己的叔叔。
温斯顿此刻也醒悟过来,他看了看克雷顿,又回头看眼前这个姑娘的脸,最后眯起眼睛。
“看来她说了谎。”
“被三个陌生人在野外围住,这么做算她机灵。”克雷顿走过来,将唐娜揽到自己身后,手却依旧按在枪上。“倒是你,自诩正义的世家子弟怎么和盗墓贼混到一块儿去了?”
要说克雷顿·贝略和温斯顿·让·斯图尔特有什么交情,那就是他们曾经勉为其难地待在同一支部队里。
那是克雷顿刚刚入伍那会儿,上面的长官试图以同乡会的方式来凝聚士兵,于是将相同的族裔都划分到一起去,但他显然没能搞清楚不同族裔的人到底长什么样,错把贝略家兄弟这样一对曼西斯裔与南布利加人的混血放进了一群北方弗魔人的部队里。
弗魔人是多恩境内的游牧民族,虽然也有黑发的族群,但生活习惯和曼西斯裔兄弟完全不一样。
温斯顿是其中相对正常的一个,为人正派,只是有些天真过头,贵族出身也成了他傲慢的底气,令贝略家兄弟敬而远之。
后来克雷顿转去了激流卫队,倒是没有再见过他了,只是退伍前还听到关于他的一些传言。据说他因为拒绝服从命令和长官起了冲突,因此被剥除了军籍,还进了大牢,荣誉和钱财落了两空。
“没办法,我总要吃饭,萨沙市是个好地方。”温斯顿回答他。
克雷顿重新打量了他一番,这不是曾经的温斯顿会说的话,似乎坐过牢之后,这个人和过去已经大不一样了。
“这还真是动机充分,就是不太巧,那么你找我做什么?”
“大保罗卖给伱的那条项链不属于他,按照我们的规矩,那是复活岛的财产,我们的头儿发了话,要我们把它带回去。”温斯顿看着他:“所以我希望你能把那条项链还回来。”
二级准尉看到熟人后的语气还算和气,但他的两个手下却自作主张地挪动脚步,将叔侄二人包围起来。
克雷顿叹了口气,他特别不想在唐娜面前提起那个名字。
“如果我说,我是长老会的正式成员呢?”他还随身带着那条绿手帕,此刻就将它拿出展示。
他听到温斯顿懊恼的喘息声,两个盗墓贼手下则面面相觑。
大保罗说过,复活岛受到长老会的庇护,克雷顿记得这一点,此刻声明出来后效果显著。
温斯顿沉默了不久,又开口道:“我需要先向我们的头儿写一封回信,询问他.”
“看来你变得不多。”克雷顿评价道,他平静地看着旧日同僚:“别再想着申请报告什么的了,我建议你立刻打道回府。谁想要找我要这条项链,等我回到城里了再做买卖也不迟。”
“我去哪儿找你。”
“柠檬街47号。对了,大保罗还活着吗?”中尉状作不经意地问。
一般人不会这么问,这像是冒犯,但结合实际,温斯顿只觉得克雷顿·贝略越来越神秘了,不过这不妨碍他依旧用着死板的语气:“他死了,治安官发现了他的行当,还有身上的尸蜡护符,就以亵渎死者的罪名将他绞死了。”
这是盗墓者应有的下场,克雷顿满意地点点头。
朱利尔斯说过,厄运珠宝的转手并不会使前一任主人就此逃离厄运,而他这些天经历的厄运对于普通人而言都是足以致命的,他不觉得那个肥胖的盗墓贼能凭自己的本事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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