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抽象事物的尊严 (第2/2页)
“我觉得扩大后的法令还不够详细。践踏爱情有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形式不同,方法不同,程度也不同。应该根据这些程度,定下更准确的处罚。”
顾庭昼不想把赵妤曦打击得太狠:扩大后的法令的缺点远远不限于“不够详细”。自古以来,因背叛、出卖朋友而受到惩罚的人少之又少,更别说因为践踏友情而受到处罚了。
而且,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事能上升到践踏友情的地步?践踏友情给人带来的大多是心理上的伤害,这种伤害很难精准定量。
赵妤曦能定量,但别人能定量吗?赵妤曦能完美地推行这条法令,别人可以吗?她用这条法令对待自己的朋友,倒是勉强说得过去,但她让别人也拿着这条法令这么对待朋友,那就太荒唐了。
此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践踏尊严能让人被终身监禁,践踏友情也能让人被终身监禁,践踏爱情,亦是如此。
虽说三种行为对应的被终身监禁的次数不同、概率不同,但这会给人一种很不美好的印象,那就是尊严、友情、爱情这些东西是“有害”的,稍有不慎,人便会因此失去自由、失去财富。
往严重了说,人们会“身不由己”地排斥友情、爰情,人们不得不享受着被维护尊严令“操纵”的尊严,这种人生还有什么尊严可言?
“更准确的处罚?确实需要更准确的处罚。等再过几天,旧法即将收回,我会和助理、站长开会,这次参加会议的人不仅限于一座城,而是九座城。他们可以积极发言,各抒己见,帮我补充新的法令,帮我定下更准确的处罚。放心吧,法令写完后,我不会立即发布,我会等到婚礼结束后再发。”
“能不能再推迟一段时间?推迟到明年吧?我不想让我们的婚礼和法令扯上什么联系。而且,我们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多做些案例,让世人意识到践踏友情、践踏爱情是很危险的事,在这之后,我们再发布法令?”
顾庭昼的打算是先拖延一两个月,等到明年,他再想别的理由,再拖延一两个月,例如案例还不够多。也许,时间能帮她抹除这个想法。他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不会太长久。
顾庭昼的态度不算很强烈,至少算不上强烈反对,但他对新法的抵触是一目了然的。他不想看到我发布新令,那就再等等吧,等到时机合适、等他改变主意。
“推迟就推迟吧。但是在这个月的15号,我要收回维护尊严令,16号,我要把它发到九座城里。”
维护尊严令的效果顾庭昼是清楚的。古园巿里的践踏尊严之类的事,确实少了一些。一是他们在市里生活,很少再见到践踏尊严的事,二是研究院的人每天处理这类案件的次数减少了。这是法令的效果。当然,法令仍有弊端,但与它的好处相比,那就不值一提了。
“也发到启川市吗?慕正光和徐萦则不支持这条法令吧?”
“不支持也得发,我让助理和秘书做好准备,在11月15日那天开会。我们就不参与会议了,这些小事交给她们做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