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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游戏业内常见的事

  95 游戏业内常见的事 (第2/2页)
  
  苏晨:“亮子,你还记得郭思冬这个人么?”
  
  高亮皱起眉头:“我当然记得他……他是一名策划,当初是我招进二研的,也是我决定开除掉的。他怎么了么?”
  
  苏晨:“他现在是酷游互娱的一名制作人。酷游互娱是个新成立的小公司,业内没什么成功产品。昨天,他们公司刚上线了一款新游戏,就是他负责的项目,名字叫《无畏英雄》。”
  
  高亮不解:“这跟咱们有什么关系么?”
  
  苏晨没有回答高亮,而是又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郭思冬这人的能力如何?”
  
  高亮想了想,道:“能力一般,好大喜功,会把不属于自己的功绩,吹嘘成自己的功劳。每天的想法很多,实际执行却又很不靠谱。几经权衡,我觉得他无法达到二研的标准,只能裁掉了。”
  
  说到这里,高亮又补充道:“裁掉是按正规流程走的,该有的补偿一分没少。”
  
  苏晨:“我知道。亮子,我一向认可你的眼光。你觉得能力不行的人,那肯定有他自身的问题存在。”
  
  高亮:“所以,忽然提起他做什么?”
  
  苏晨:“你不感觉奇怪么?这样一个人,为什么去到别的公司,摇身一变就成了制作人了?”
  
  高亮:“我的确有些疑惑,可他口才确实不错,而且橘生淮南则为橘……”
  
  朱权良在一旁插嘴:“别给那个人找借口了!说白了,就是那个郭思冬能忽悠对吧!当初把你忽悠住了,进了你们二研。被裁掉后,又忽悠住了酷游互娱,直接成了一名制作人!”
  
  高亮:“也许如此吧……所以你们的意思是说,《神之堕》之所以会被举报下架,就是他在背后搞的鬼?因为被我裁掉,心生怨恨?”
  
  章哲:“是,也不是。如果只是单纯的怨恨,犯不上把事情做得如此之绝。从最初我就觉得,这背后肯定有利益的驱使。”
  
  高亮:“利……益?”
  
  这时齐鑫友拿出手机,点开一个视频,递给高亮。
  
  “亮子,看看吧。这就是他们酷游互娱昨天刚上线的产品,《无畏英雄》的宣传视频。”
  
  高亮接过手机。
  
  刚看了两眼,他就愣住了。
  
  那熟悉的场景,熟悉人物模型,熟悉的技能特效,熟悉的动作设计……
  
  高亮脱口而出:“这不就是《神之堕》么!”
  
  “没错!”苏晨说,“就是《神之堕》!不过部分设计不同,因为他们在换皮,但是却没能完全换皮掉,所以才给人如此熟悉的感觉,一眼就能认出是《神之堕》!”
  
  所谓换皮,是国产游戏界常见的术语,多用于手游领域。
  
  一款手游在商业上获得成功了,更多厂商闻着腥味蜂拥而入,拿着那款手游的框架模型进行换皮,美术资源全部更换掉,就成了一款全新的游戏。
  
  正是市面上存在大量同质化的换皮手游,才导致垃圾游戏充斥着市场。
  
  换皮游戏比抄袭还不如。
  
  因为换皮游戏里,完全没有融入一丁点自身的思考,完全就是拿来主义。
  
  抄袭游戏,至少还会拿出一到两个自身的特点,用于跟原作品竞争用户。
  
  高亮茫然了。同时又感觉不可思议。
  
  “酷游互娱通过郭思冬,拿到了咱们《神之堕》的源代码和美术资源,做成了一款叫做《无畏英雄》的游戏,成功上线了。并且还通过举报的手段,把咱们的《神之堕》给弄下架了?”
  
  “由于《神之堕》下架,咱们还没法指责他们抄袭,就算之后舆论平息,《神之堕》也很难重新上线了,因为用户都被《无畏英雄》收割完了。”
  
  “他们这一手,不仅仅是为了恶心咱们,更是为了他们能够独占市场,赚到钱!”
  
  光是把这一切联系起来,整理成符合逻辑的话,高亮都觉得难以置信。
  
  这得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出这样恶心的事啊!
  
  魔幻的现实。
  
  苏晨:“因为咱们之前都不设防,没经验。项目就存在svn里,任何一个项目组成员都有权限下载到完全的源代码和美术资源。郭思冬一定是在离职前,把项目存在u盘里或者上传到网盘里,带走了。”
  
  高亮无比自责:“这事都怪我。”
  
  苏晨:“怎么可能怪你呢!不过这件事的发生,也给咱们提了醒。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我已经重新设定了项目组成员的svn权限了,公司电脑主机的usb接口也都拆除了,尽可能的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其实《神之堕》的遭遇,在游戏业内,并不是孤例。
  
  为了赚钱,竞争对手们什么下三滥的手段都可以用出来,让你见识到社会险恶。
  
  比如数年前有一款产品,是一款卡牌手游,借用了某知名ip,但是战斗系统中加入了创新型的点击释放技能的设计,最后爆火了,月流水好几亿。
  
  暂且称这款游戏为L。
  
  正当名为L的这款手游在国内大赚特赚,打算进军海外再捞一笔的时候,却发现,国外已经有一款像素级拷贝的产品,上线了。
  
  并且成绩不俗,数千万刀流水每月。
  
  暂且称国外抄袭之作名叫U。
  
  L的研发商,拿国外那款抄袭之作,即U的包体进行分析,他们发现,竟然是反编译自己游戏,换皮之后上线海外的。
  
  甚至L厂商的程序员,之前在游戏中埋的独属于自己的小彩蛋,U里面同样出现了。
  
  这简直是致命一击的证据。
  
  L当即就把U告上法庭了,要求他们下架游戏并赔偿损失。
  
  众所周知,打官司是需要时间的,可等到判决结果下来,就算是对L有利的,U最后也赚够钱了。
  
  L还会错失赚钱的黄金时间。
  
  L只能一边打官司,一边将游戏立刻开发了一个海外版本,上线海外,跟U竞争。
  
  魔幻的事情发生了,海外的玩家一致在喷L的海外版,是山寨U的。
  
  L百口莫辩,无论怎么解释,都无法洗刷国外玩家先入为主的偏见。
  
  再之后,又发生了一件更魔幻的事情。
  
  L也被告了。
  
  告L的,是国外一家知名度十分高的游戏大厂,创造出了很多款经典游戏,风靡全球。
  
  起诉L的理由是,他们使用了我们经典的ip形象,但是却没有得到授权。
  
  这的确是事实。
  
  L当初之所以能够火爆全国,除了自身游戏设计和数值模型尤其优秀之处以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的确蹭了致命游戏的ip。
  
  L游戏中的每一个人物设定和形象,都是脱胎于国外大厂那款经典游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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