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五章 崔钰案(五) (第2/2页)
有鉴于此,徐宗文在武赫五年元月提出在凉州敦煌及其他各边境郡县设立榷场与税课司,鼓励中原和江南的商人前往西北参与贸易,以江南和蜀地的织锦和粮食贩卖西域和塞外,然后收取良马、香料和金银玉石宝器。
另一边,徐宗文下令在全国征召工匠在华亭建造大船,同时命郑略积极训练水师,肃清海域。
除此之外,三司使负责制定新税法,改革盐税,杜绝私盐,铜铁收回官府专营,再以国家与商户共同经营,其余矿税、商税亦在改革之中。
预计税法革新之后,大宁的税银在十年之内至少翻二至三倍!
大宁威震四夷的同时,其他各国纷纷遣使朝贡。
熙平年间、武赫元年至武赫三年,北凉秃发乌孤、朔北赫连勃勃、南凉沮渠蒙逊、西秦乞伏国仁已先后向宁朝称臣纳贡。
武赫三年,南凉王沮渠蒙逊死,自沮渠牧健为赫连勃勃所杀,南凉亡,夏国立。
武赫三年南夷林邑王范阳迈遣使贡献,扶南国、诃罗驼国、进贡。
武赫四年呵罗单国,治阇婆洲,遣使献金刚指钚、赤鹦鹉鸟、天竺国白垒古贝、叶波国古贝等物。
武赫五年二月,呵罗单国王毗沙跋摩奉表请封,皇帝下诏封其为国王,赐蟒袍玉带、金印。
四月,阇婆婆达国、媻达国、媻皇国遣使入朝,皆有赏赐。
六月,东夷高句骊国,治汉之辽东郡。高句骊王高琏遣长史高翼奉表献赭白马。遂以琏为使持节、都督营州诸军事、征东将军、高句骊王、乐浪公。
其后百济国、新罗国亦有使往来,
熙平四年,倭国王名曰赞遣司马曹达奉至建康表献方物。赞死,弟珍立,遣使贡献。自称使持节、都督倭百济新罗任那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国王。
武赫三年,继赞后,(珍)、弥、济、兴、武继任倭王,称倭五王,对内僭称天皇,遣使请求册封,皇帝不许,以倭人无礼为由驱逐倭使臣。
武赫五年以征讨倭国不臣为由,征兵屯于建康,练水师,铸大船。
实际上倭国自汉朝(东汉)建武中元二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国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绶。曹魏时,其自称邪马台国遣使入贡,魏文帝多有封赏,且亦遣使臣随其赴邪马台国。
邪马台根据倭语发音为YAMATO,意为大和,其女王名为卑弥呼,发音为HINIKO,意为太阳之子,太阳神后裔。
汉魏之后,倭人或者说是委人感觉到了倭字略有贬义,于是改为和。
中枢诸臣对于皇帝要“不分青红皂白”突然征讨远在数千里之遥的海上之国十分不解,唯有兵部尚书到彦之鼎力支持。
皇帝对倭国的评价是知小礼却无大义,拘小节却无大德;重末节却轻廉耻,畏威却不怀德;强时必为盗寇,弱时必卑躬屈膝!
所以,大宁将倭国列为必征之国,这也是宁朝建立以来树立的的第一个必征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