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五四章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二) (第1/2页)
整体上,商人兼并土地这事,一些官员的评价也挺有意思的,“渐怀地主之思”。
其实朝廷当官的也不是傻子,他们还是分得清所有权和使用权区别的。
所以才嘲讽味很浓地说“渐怀地主之思”,你就一承包使用权的,你也配怀地主之思?
道理全都懂。
事情没法办。
这就是此时大顺的现状。
按法办不了。
按闹一堆人在背后站道德制高点。
这就是此时苏北盐改垦的难点。
大顺律、盐法、传统法、习惯法、儒家道德,皇权意志,这几样东西掺在一起,互相冲突,酸爽无比。
历史上,江苏出来类似的事情,是选择了和谐的和稀泥,退回了盐户们三分之二的土地,让垦荒公司花了大笔钱最后就到手了三分之一。
刘钰则是打定了主意,别说三分之二,是一点都不会退的。
这要是上来就和稀泥,这四万平方里的棉田,得拖到什么时候?后面哪个投资商敢把钱往垦荒上投?
几天后,规定的时间一到。
之前一直和垦荒公司掰扯不清的场商,早早等在那里。
刘钰既然认定这件事无法正常解决,也不可能名正言顺,所以他摆出来自己当国公以来最大的官架子。
仪仗摆开,鼓乐响起,加上他本来就是带兵的,这一次也是带着兵来的。
朝廷大员的仪仗威风,在加上士兵的杀气腾腾,将个封建贵族的气势一下子就拉了出来,让这些场商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什么叫“贵贱之别”、什么叫“不平等”,什么叫封建社会的身份等级制度。
场商们一直跪在那,等到刘钰和林敏等人安坐之后,这才赶忙行礼叩拜。
刘钰没有像平常那样嘻嘻哈哈,而是装模作样地问道:“你们来此,所为何事啊?”
这些场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
明知道刘钰这就是要拿私盐的事,逼他们把契约卖了,拿钱滚蛋,以后别在这里。
但这时候要是直接说私盐的事,那不是不打自招?
好半天也没人说话。
好在这时候垦荒公司的人出面道:“回国公、节度使大人。他们都是本地包荡的场商,特来此与本公司商定卖荡的事。”
刘钰嗯了一声,立刻反驳道:“卖?这草荡如何是你们的?不是你们的,你们如何能卖?明儿你在大河中间立个棍,就说这条河是你的了,怎么,也能把河卖了?”
场商们顿时吓得面如土色,刘钰又道:“你们不懂法,本官宽容,但事情得说明白了。”
“这垦荒公司,是从朝廷那租到的地的使用权。他们给你们钱,只是给你们的失业补偿。”
“卖之一字,日后休提。”
已经抖似筛糠的场商心里一松,有那么一瞬间,甚至觉得似乎传闻不可信,这位国公大人好像挺好说话的,不像是一下子能杀那么多人的样啊。
但也就是心里这么一转,刘钰又道:“那票据可都齐全?”
“既要有场商的领票,也得有纳课的凭据,少了这一样,日后可都是些麻烦,官司需打不明白。”
这回一个聪明点的场商终于醒过神来,急忙将自己身上携带的密密麻麻的契约,一并举过头顶。
随从将这些契约送到刘钰面前,刘钰看了看,又递给了旁边的林敏。
林敏看了看这些契约,他本身就是两淮盐政使,正宗的专业对口。
一看这些契约,就知道,这事麻烦了。
这些场商手里,不但有领劵,还有这些年来的完课印串。
领劵的作用,是这样的:
前朝制度,盐户就是国家农奴。盐户凭借领劵,可以领取煎锅之类的器皿,这年月铁这么贵,小农是买不起这东西的。还有诸如朝廷搞得一些灶台、灰坑、池子、墩台等等。
这些东西,是朝廷的。
盐户作为朝廷的农奴,对这些东西有使用权。
作为义务,他们要保证,领劵内所产的盐,必须在固定的榷场内售卖,不得私卖。
场商手里的领劵,使得场商的地位,类似于农奴承包商。
他们包的是农奴,一个农奴一套灶台灰坑之类的。
场商雇人来干这些活,给他们买身份,但领劵是在场商手里。
这个在手,实际上,从法律上来讲,这些灶户、灶丁实际上已经输了,早就一无所有了。
再一个,有些事,细究起来说不清。
万历四十五年的那次盐改,使得盐直接不入官仓,而由盐商当中间人。
朝廷的态度,怎么说呢,只要能收上来钱就行,稀里糊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就使得几样大件,其实都是靠商人提供的。
比如铁盘,一盘四角,一角重五千斤,那是普通人造的起的吗?
万历四十五年后,实质上就是商人往上打个报告,上面批了,商人来造。这是特大型的煮盐工具,也是为了防备产私盐的,越大越好查嘛。
从那时候开始,其实就已经开始默许商人入场了。之前大顺发生的争论,只不过是事情已经到了不能装不知道的时候,要定个名分、名正言顺了。
再比如这些契约里的抵押还债契。
不管林敏也好,还是当地地方官也明白。
【若质之盐法,非所任许】。
都能当官了,分不清啥叫所有权、啥叫使用权?啥叫所有权可以卖、使用权不能这么卖?
若是真按照盐法来办,全是违法的。
可大部分时候,也就默认了。
因为你今天判了这个不合法,第二天整个淮南的盐户都会来讨要,说自己卖的不合法,请大人把这些草荡还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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