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七零章 照旧 (第2/2页)
那么,什么叫“以科举之名、行孝廉之事”呢?
就是提高入场标准。
理由,也非常简单:
小商人经得起一年多的周转时间吗?
经得起运过去之后,私盐竞争卖不出去带来的破产吗?
经不起。
一旦经不起,三五年之内,偏远地区的盐就没人去卖了。
到时候,私盐就会直接泛滥。
而朝廷,要的恰恰是为了官盐打败私盐,才搞的这种市场化的改革,这不是南辕北辙吗?
那么,朝廷是否需要一个大豪商,来承办这些需要长期资金、资本投入的地方?
以保证远离食盐产区的地区的官盐稳定?不至于今年有来的、多到卖不出;明年没人来,百姓嘴里淡?
需要。
需要的话,利润好的地方,比如淮北盐区周边,让给小资本;最难的地方,给大资本?
这可能吗?
既然改了票法,那我不干行不行?来去自由嘛。我干嘛不抢最好的销售区,去办哪些麻烦地区?
那么,有没有解决办法?
自然有。
吴敬梓给郑玉绪出的办法,一共分六步。
第一步:要明确,直接明着对抗盐政改革,就算今天风头过去了,明天又会提。
所以,一定不能明着反对,要绝对支持盐政改革。
第二步:支持之后,借由盐商控制的儒生,发动舆论,力陈那种小资本入场的危害,尤其是直指“影响朝廷官盐在湖北等地的销售,反而可能会使私盐更加泛滥”。
直接询问那些支持盐政改革的人,是否想到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又准备怎么改?
把各种极端可能都提出来,就问他们万一出了这些问题,怎么解决?
敢不敢如当年传教士和钦天监那样,赌头,立字据,保证不会出类似的事?出了的话,自刎谢罪?
第三步:提出解决方法。
小商人资本不足,没有能力完成偏远地区的转运。
那么,这就需要资本充足的大商人,来承担湖北、皖西、江西等地的运盐卖盐工作。
同时,小船容易携私,而大船却并不容易携私,因为一旦被查,成本太大。
而小商人肯定往容易赚钱且容易周转的地方使劲,却把不容易周转的地方空出来,这也不合理。
最好的办法,是让那些往偏远地区运盐的商人,得到补偿。
如何补偿,则以“远运近补”的方式,即按照比例,近距离的盐和远距离的盐,达成一个比例,捆绑卖票。
比如说,苏南这种地方,大家肯定抢破头。
但没事,可以抢,前提是你得承担一部分皖西、楚北这些边远地区。
比如50万斤苏南的票,必要捆绑20万斤皖西的票。
否则的话,谁来保证苏南的票是公平的?管盐票的二叔的三侄子的四外甥,怎么确保他们不优先拿到苏南的票?
第四步:趁热打铁。
一旦捆绑卖票,则小商人就更干不了了。
这时候,提出“验资换票”,即:资本达到一个数额,证明你有这个能力周转,才能买盐票。
要拿出足够的本金,证明有能力。而普通商人周转困难,利息又高,再拿出本金做保证金,这还怎么干?
这时候,验资的双重目的,就达成了。
资本充足,才有资格干;资本不足,那肯定干不了。资本半足半不足的,再拿出保证金,直接可以退场了,周转不开。
第五步:提升入场资格线。
将转运买票的最低额度,提升到2000旧引到5000旧引之间,也就是大约70万到140万斤盐。
这样一来,就完全阻断了股本在10万两以下的小、中、大却不太大的散商。
不只是盐的钱,还有运费、周转等等,没有10万两,根本办不起5000引的买卖。
一旦将10万两身家以下的商人挤出去,剩下的就好说了。
第六步:旧总承包商坐下划分垄断区。
原本的大盐商,聚在一起商量下,协商好各自的额度、片区,谁也不要多吃。齐行控场。
如此,就算盐政改革,改成了票盐法,但实际上握有盐票的,还是这些大盐商。
只不过,原来的盐引,是我爷爷有,传给我爹,再传给我。
现在,是每年公开卖票,走一遍流程,我的盐票和我爹没有任何关系,是我自己花钱买的。你要有钱你也可以买。
将这六步全部做完,也就达成了“变而不变”、“以科举之名、行孝廉之事”的目的。
改了吗?
改了,
盐纲法废除了吗?
废除了。
改成盐票法了吗?
成了。
盐引不再继承了吗?
是的,不再继承了。
每年开票公卖吗?
公卖。
然后,和之前有区别吗?
要说有,也有。
要说没有,似也没有。
几大盐商靠着手里的资本,即便改了票法,只要把关键的“小商资本不足不能转运皖西楚北”这张牌打出去,提升买票资格额度,那么依旧还是控制着盐的垄断。
到时候,等风声一过。
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之前卖引。
现在卖票。
之前是按年包税。
现在是按年拍买。
之前是我直接继承我爹的盐引。
现在是我继承我爹的钱,再用钱买盐票。
这样一来,既可以让那些喊着盐政改革的人,无话可以说,也可以达成盐商们反对改革的目的。
因为他们反改革的本质,是改革触动了他们的利益,而不是因为他们对“改革”这个词敏感,听见就浑身难受,为了反对而反对。只要不触动旧利益,改呗,使劲儿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