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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零章 南洋印度贸易区(中)

  第六四零章 南洋印度贸易区(中) (第2/2页)
  
  朝廷这边自是想都不用想,以万丹开刀,直接来了一场最激烈的均田改革。
  
  最难处理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最容易处理的关系,是一群外来人,该杀的杀、该抓的抓,简单粗暴。
  
  地方官是科举或者武德宫出身的,来到这一看,认得这万丹的这些豪绅贵族是谁呀?
  
  找关系都找不到。
  
  自小的儒学教育,能井则井、不能井则均,在内地只能喊喊口号,跑到这总算是有机会尝试了。
  
  大量新学出身的年轻人如今也都成年了,一个个又识字,又不能参加科举。
  
  妥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皇帝巴不得都滚蛋去南洋当小吏,给个活干。
  
  应该说,大顺朝廷眼里的西爪哇模式,在他们的视角看来,是一种儒学意义上的、变种的复古西周封建制。
  
  大量的实学年轻人,是士,脱产。
  
  城市及城市周边的华人,是国人。
  
  本地土著,是野人。
  
  只不过,不能井,而是均。
  
  税收上去给政府,政府再发下来给这些“士”做俸禄,保证他们脱产。
  
  国人是统治的基本盘,随时可以武装起来编入军队,而且也有大量的家庭从军,获得减免赋税的特权。
  
  士,取代原本当地人的贵族、教士、地主等,对“野人”进行管辖,主要是收税、处置纠纷、劝农教耕。
  
  诡异的是,这种模式出奇的好。
  
  不但万丹地区的税收,足以保证多出来的这些“士”小吏的俸禄开支,而且征税效率远高于内地。
  
  百姓也颇为拥戴。
  
  连做买卖的小商人也非常开心,因为土改后的万丹地区的货物销售量,远高于其余地方。
  
  朝廷也非常开心,因为不但保证了收支平衡,甚至还有许多盈余。
  
  当然肯定也有不开心不高兴的,但不开心不高兴的,比如原本的当地贵族。
  
  只是,要么死了,要么被送去虾夷做苦工了。
  
  但这种模式也吓坏了国内那些叶公好龙的、喊着复古真儒,能井则井不能井则均的士绅。
  
  皇帝也不得不出面公开表示:南洋与畿内不同,南洋模式绝对不会用于畿内。
  
  新学出身的人,也只能在南洋做官为吏,或者去公司谋事做,绝对不会新开诸科,不会占原有官缺。
  
  但既然万丹这边的尝试取得了成功,那么便可在大顺接盘的荷兰统治的西爪哇地区进行推广。
  
  以土地税,代替强迫种植制。
  
  以货币税,代替实物租。
  
  以一条鞭税率,取消劳役,募役钱算在亩税中。
  
  应该说,万丹模式,就是宋朝王安石改革开始的、到明中期一条鞭法、再到大顺立国之后的诸多改革的完全体模式。
  
  没有士绅掣肘。
  
  没有本地官僚士绅,导致作为外来者可以使用开国时候的极端暴力手段。
  
  足够的非本地人和非土地拥有者出身的“边缘化”的读书人。
  
  良好的海运条件和市场使得租税货币化。
  
  大顺自身极佳的手工业基础,使得直接瓦解了这里小农的家庭副业。
  
  土地足够肥沃、气候足够好、人均土地数量足够多。
  
  极端迅速地推行政策,同时货币税收取纸币。
  
  等等因素,都使得这里成为了大顺、大明甚至大宋想做但没做到的、完全体的小农经济示范改革区。
  
  这种改革的隐含前提,自然是土地是归国家的,不是归村社的、贵族的,否则为啥向政府纳税呢?
  
  而这个前提,实质上也就是一夜之间以暴力手段瓦解了万丹地区的旧土地制度,也为大顺这边出租土地建种植园等,打下了基础。
  
  这个一夜之间,实则是荷兰人之前打下的基础。
  
  荷兰人的商业活动,使得这里的村社土地经济已经到了瓦解的边缘。
  
  只是荷兰人非要反动地走强迫种植制、而大顺则以本国的统治惯性往前推了一下。
  
  而这,又是必然的。
  
  因为大顺不可能把南洋,给某家公司,所以南洋是朝廷的。
  
  朝廷的统治手段,就不可能出强迫种植制,朝廷根本不习惯这种方式,而更习惯分田之后收土地税。这是统治术惯性。
  
  荷兰人在这里的人口不足,不可能搞这种垂直的直接统治,只能间接统治。
  
  大顺在这里的人口相当充足,多余的边缘化的识字人口也被刘钰提前十几年搞得非常充足,完全可以直接统治。
  
  殊途同归地讲,大顺在万丹的改革,既是理想化的北方儒学的均田派的设想。
  
  也是历史上英国在七十年后试图在爪哇推行、但最终被董事会否决的爪哇改革的提前版。
  
  最大的区别,就是英国构想的改革中,本地村社村长,作为政府的代言人。
  
  而大顺,则是由大量不能科举的新学学生,作为政府的代言人,直接取消了本地村社村长存在的意义。
  
  从指导思想上来看,二者都是以自由放任的经济原则来进行的。
  
  究其本质,终究还是大顺自己的手工业生产能力,是此时全世界唯一一个有资格用这种指导思想指导殖民地建设的。
  
  大顺有足够的信心,用北方的铁器、苏南的棉布、广东的杂货、江西的瓷器、江浙的丝绸,换取西爪哇的剩余产品,并且获得足够的利润。
  
  同时,大顺在国内,经历过普遍性的改稻为桑、改田种烟之类的情况,地方官因为担心粮食问题,多次上疏,力求朝廷重视。
  
  大顺经历过,所以明白,这里不需要管,农民自然会种植利润最高的产品,不但不会影响南洋的贸易品产出,反而会相对于强迫种植制增大产出。
  
  不管是大明还是大顺,都是一个最“优秀”的自由放任主义的模板——因为土地和放贷收益率高,所以从大明开始流入到中国的欧美加日本的大约9万吨白银,都流向了土地。
  
  完全符合自由放任的理论,看不见的手把钱都导向土地和金融放贷了嘛。
  
  土地绝对的自由买卖,配上白银每年内流,再配上三十税一的奇葩低税率,连国家干涉的平粜法均输法市易法都扔了,再来个激进的“外币作为本国国币”的白银税改革,简直绝配级别的自由放任主义模板。
  
  故而经历过地方官不断上疏要求注意严防“改稻为桑”、“改田种烟”等事情的大顺朝廷,虽然不懂这些经济学术语,但其实对西爪哇改革的前景非常清楚。
  
  如果咖啡靛草足够赚钱,这些人自然会种咖啡靛草。
  
  如果不赚钱,证明大顺在欧洲市场的开拓失败了。
  
  反正,如果赚钱的话,大顺自然一点也不缺能把这些东西换到手的手工业品。
  
  而且,对VOC来说,南洋是公司的财产,尽可能榨取就行。
  
  对大顺来说,南洋是朝廷的,国朝那些做手工业的百姓也是朝廷的,当然希望南洋也能利于这些做手工业的百姓。
  
  既如此,为什么不这么改呢?
  
  我大顺自有国情在此,岂能沿用荷兰公司之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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