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九七章 英人目睹之怪现状(二) (第2/2页)
我试图理解为什么江南市井没有流行《鲁滨逊漂流记》,如伦敦街头那些幻想着出海发财的人一样热爱,但我并没有能力理解这个差异产生的原因。
据我所知,这本《摩尔·弗兰德斯》有两个不同的版本。
就像是他们中国有两种《西厢记》一样。
一本是有诸如绣鞋儿刚半拆,腰儿勾一搦,羞答答不肯把头抬,只将鸳枕捱……以及事前垫上白手帕,事后将染红的白手帕拿出来观摩,春罗原莹白,早见红香点嫩色的版本。
一本是至少可以大方阅读的《会真记》。
这本《摩尔·弗兰德斯》也是一样。
一本是基本忠实于原著的翻译。
另一本是所谓的“加料”版。我有理由相信,翻译加料版的,很可能就是一群在荷兰跟着那位无耻公爵搞小报的那群人。
事实上,也正是后一个版本,导致了这本书的流行。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真正原版的并无几人阅读。
或许,这对中国这边的而言,是一种新奇的形式:完全以女性的视角展开,以女性自诉的方式,描绘了她令我作呕的一生。
而这种女性视角自诉的形式,为那些添油加料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挥机会。
这个在监狱里出生的女人,是如何一步步走向堕落的,娼、赌、骗、偷、嫁,以及自己的某一任丈夫是自己同母异父的兄弟……利用女性视角的优势,将其一步步走向堕落的心理描绘的非常微妙。
再加上许多人喜闻乐见的细节,那种慢慢地堕落的心态描写,无疑是这本书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
比如对于第一次的描写,实际上我们也会用非常隐晦的词汇——而那本忠实于原著的翻译者,只用了四个字,女人的【最后特权】——但另一个版本却用了四页纸和大量的拟声词来描写。
这完全不是原著的内容。但却凭此“洛阳纸贵”。
不过今天在车厢里发生的讨论,非常的有趣。
有人说,故事里的这个女人,简直是人尽可夫。最终却获得了种植园,安享晚生,这不是一本好书。结局应该是烂死在妓馆里。
可也有人反对说,这就像是《水浒》,依着规矩,这世道便没救了。这女人虽然偷、骗、嫁了无数次人,但难道不是因为这是监狱出生的她能改变命运的唯一办法吗?否则一个英国监狱出生的女人,可否有一丝一毫地机会,弹钢琴、说法语、跳舞、穿海狸皮的皮草呢?又是什么导致了她母亲被关进监狱呢?难道她母亲不想好好生活吗?
支持两方的人在车厢里发展到互相辱骂。这让我很难想象,因为一本明显的、应该被严查封禁的、明显过多笔墨于床上和姿势的、下三滥的书,看过后会产生这样的政治学感慨。
本来只是因为书里的缘故,最后发展到了松江府女子因为做纺织自食其力而导致出现的诸多问题。
不过最后他们并没有打起来。
因为有人上来售卖报纸,上面关系到一些期货物价的消息,大家又开始放下分歧,和谐地讨论投机的事了。
看来,赚钱,可以弥补很多的分歧和仇恨。
是啊,中国人刚刚抢走了荷兰人经营了一百多年的殖民地,可不也是转身荷兰人就与中国人合作了吗?
呸,毫无廉耻心的荷兰人。
【1月14日。阴。冷。上海。】
公使先生并没有得到觐见大皇帝陛下的允许。
大顺朝廷给了一个非常外交辞令的理由:朝廷正忙于日本国将军王的册封事宜。
日本国的幕府将军老了,决定将位子给自己的儿子。按理说这只是他们本国的事,甚至只是幕府自己的事。
但伴随着之前的伐日战争,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大顺帝国并不干涉其内部的问题,但法理上却需要大皇帝的册封。
这与我们的政治体制并不相同,但以我的理解,更像是一位联邦体系内都承认的君主,各藩属国更像是自选的、宗主国不得干涉的总督。
在天下体系内,中国是王畿之地,日本国在经过伐日战争后,是藩属。
很幸运,我们排在了五服之外的之外。是夷狄。
所以鉴于亲疏远近之关系,朝廷现在没时间搭理我们。
皇帝更认为,这等小事,交由兴国公去办理,已经是杀鸡用牛刀了。实际上,这完全是香山县县令的职权范围。
公使大人在扬州府逗留了几天,礼政府随行的官员也在忙着日本的事情,或许是皇帝暗中有什么指示——公使连行贿都竟然被拒绝了。
看来,皇帝根本不打算和我们打交道。或者,因为我们贩卖鸦片的事,在大皇帝的眼中我们是不值得交流的罪犯。
于是公使先生就不得不返回了。
“中国人还没有封闭天津的使馆这松江府的商馆。而且法国商馆也没有买鞭炮庆祝,至少现在还没有买。我想,这值得庆贺。”
公使先生在见到我后,这样自嘲。呵,法国人。
我也只能将我与那位邪恶公爵会面的过程告诉了他。
全部。
包括邪恶公爵私下里引诱我偷窃技术、许诺给我足够英镑的事。一方面是出于我的爱国心;另一方面我不认为他只找了我一个人。
凭良心说,他许诺的英镑确实会让大部分人动心。
但我知道,他想要的东西,并不是能够凭我一人之力可以得到的。
最稳妥的方法,还是通过正常途径,经过议会许可。我只拿我应该拿的那部分好处费,这就足够了。
公使先生在听完我的转述之后,和我一起痛骂了那位公爵的无耻,不正当的手段。一直骂到我们的词汇不要说一位绅士,就是爱尔兰人听到都会羞耻于语言竟会如此肮脏的地步。
但骂过之后,我们并不知道该怎么办。
对于不列颠王国来说,不应该忍受这样的屈辱。
但对不列颠王国的利益来说,却不得不忍受这样的屈辱。
我坚信,他们拿到不到证据,证明我们直接参与了往中国销售鸦片的证据。
但公使并不这么认为,大皇帝陛下的禁卫军,他的儿童禁卫军团兼秘密警察,完全控制了港口里停靠的商船。如果需要,他们完全可以摆出二百箱鸦片。
如果真的被栽赃,议会只会解散我们的公司,而不是因为我们就开战——为詹金斯的耳朵而战,我们是为了得到中美洲,至少看上去是有机会的。但是,为了鸦片而战,有什么理论上我们可以夺取到的东西吗?
【1月15日。阴。冷。上海。】
昨晚上和公使先生讨论了很久,凌晨才睡。但早晨七点钟,就被人叫醒了。
翻译转达了一下某位官员的意思,2月4日,会有最后一队商船前往欧洲。中国方面询问我们是否要跟船回去一些人,把问题说清楚。他们很“仁慈”地表示,我们可以派人免费搭乘他们的商船,即便是去印度,也可以在锡兰换乘。
议会需要我们这些驻中国人员的意见,公司董事会也急需我们的第一手情报。看来,我们必须在2月4日之前,达成一个一致的意见。
我应该配合公使,撰写一份简单但却能够明确说清楚的中国考察报告,以期让议院的那群动物们,了解一下真实的东方的世界。但愿他们那比狒狒大不了多少的脑袋,会做出正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