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二章 摸石头过河 (第1/2页)
李淦不反对变法。
也不反对有人打破这种“破而不立”的局面,搞出一套新的东西,完全契合如今大顺的经济基础,彻底取代朱子学,把官方的意识形态立起来。
甚至,很支持。
但是,这个人,绝不能是刘钰。
李淦可以支持刘钰搞实学、搞科学院、搞海军、搞军改。
但是,允许了前者,就不可能再允许刘钰把这一套整合、发散成体系。
王安石是第一人,可能也是最后一个,既入中枢宰执,又能搞出一套体系的强者。
等到王阳明,那就封个伯,别入中枢,回家搞心学去吧。
后续,可以允许心学强势,朝中多有心学之徒,但前提是王阳明已经死了、或者已经不可能入中枢了。
放在此时的大顺,虽不完全一样,却也相差无几。
就像是大顺也不是没有大儒,也有自成体系的南北派系,也有古儒一派,但派系领袖名声虽高,进中枢绝无可能。
刘钰的儒学水平什么样,皇帝心知肚明。但是,他不会,别人未必不会……武德宫考试刘钰怎么拿的魁首,皇帝心里还是有数的。
引起这件事的巴达维亚事件,就是这种事的一种体现。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大顺治下,怎么对待?这本身就是一个官方学术的问题。
如果是朱子学,作为官方学问,这件事会怎么定性?
如果荆公新学,作为官方学问,这件事会这么定性?
如果汉儒公羊,作为官方学问,这件事会怎么定性?
这是完全不一样的。
大顺不是靠《大顺律》治国的,也不可能靠《大顺律》治国。
日后工商业发展起来,要担心的不是官商勾结的问题,官商勾结对皇帝而言,那都小事。终究还是来个青天大老爷、皇帝圣明派个“八府巡按”来查案就能解决的事。
但工商业发展起来,官方怎么看待一些新兴事物?这才是皇帝要慎重对待的问题。
事情还是一样的事情。
但事情是好?是坏?是支持?是反对?是盛赞?是怒斥?这是官方学问的意义之所在。
同样的寡妇改嫁,在先秦、在汉、在唐、在宋、在明、在顺、后世,完全是不一样的评价。譬如李清照,都成为了“不贞砀妇”。
又譬如崇祯,对唐太宗的种种不道德行为嗤之以鼻,认为拿唐太宗和自己比是侮辱了自己。但若在后世,对崇祯最多也就是“同情”,可哪怕再同情、再感同身受、再哀其生不逢时,也没人问一句:当皇帝,是崇祯强,还是李二强?
同样的,如果工商业发展起来了,一些前所未有的事,该怎么定性?以及,该怎么处置?
巴达维亚糖厂的事,荷兰那边的情况,是默许使用奴工,最终认为反抗者是首罪。
而如刑政府尚书所言,若在大顺治下,首罪是随意加税的总督、次罪是糖厂承包者,奴工排到最后,基本可以安个“打渔杀家”的定性。
再比如郁金香泡沫、南海泡沫、密西西比泡沫,欧洲那边肯定是愿赌服输,赔了别哭,爱上吊上吊、爱自杀自杀。
但在大顺这边,多半就是以“把持行市”罪,逮捕炒作者、抓捕发起者,众人闹腾起来,多半也就是将趁机大发其财者的利润分出一部分,以安抚众人之心。
这样的区别只是冰山一角,或如名臣海刚峰,如果郁金香泡沫发生在其治下,会怎么处理?或者巴达维亚糖厂用奴工之事,其又会怎么处理?
这就是所谓“道”。
《春秋》可以决狱,但如果有人要用《夏冬》决狱呢?要用《墨子》决狱呢?要用《荀子》决狱呢?要用《韩非子》决狱呢?
结果肯定是不同的,只怕第一关的“亲亲相隐”,态度就肯定会完全不同。
连日本那边的儒生,都知道打着复古的旗号,用先秦古籍托古改制,说自己是儒生却搞法、墨、刑名那一套。大顺这边怎么可能会不懂?
皇帝又怎么可能不清楚,拿着十三经,能解出一万种截然不同的道义,而且还都能打着正统儒学的旗号。
莫说一套十三经,就是简单的一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要是解不出三种以上截然相反的解释,都算大顺没有人才了。
开发虾夷、将来下南洋治理南洋,以及将来可能兴盛的工商业,肯定不能用现在这一套东西去管辖。
但是,这一套东西,皇帝也只允许现在特事特办,积累经验,以观后效,
而绝对不会允许出现一种新的如同荆公新学、心学之类的学问,将这一切解释为“合乎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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