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四章 打小抄 (第1/2页)
“你们也知道,如今我有官身,朝廷里还有许多事要管。这里的事,我实在是管不过来。”
“再者,我算是千金市骨,叫大家集结股本,学学西洋人的办法,所谓人多力量大,合伙发大财。这几年呢,盈利的钱,都拿出来分红了。我管的太多,下决定就越担心损害大家的利益。”
“譬如对日贸易,倭人是发了固定的贸易信牌。一船一牌,可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把船造的更大些?原本能装几千石的货,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装一万石?”
“你们都和荷兰人打过交道。西洋人原来收过关税,也是按照船的大小来收,荷兰人便把船造的能装更多的货。其实一样的道理,倭人每艘船给一张贸易信牌,可没规定船多大。那咱们把船造大了不就得了?”
“只是造船要花大钱,尤其是造大船。长久看,得利颇多;短期看,这就影响今年的分红。既然都出了股本,也不好连决策权都没的。可要是人人都能说上话,这又乱哄哄乱成一团,难有结果。”
“承蒙诸位的信任,让我一直管着这里的事。可有朝一日我不能管了呢?凡事还是立出来规矩,按照规矩办事才是。”
这几年分红得利确实不少,造更大的船这样的想法,也不是没有人想过。
如今刘钰主动说起来这件事,又说要立规矩,众人心里其实都是高兴的。
规矩当然好,现在看来刘钰是个好人,可谁知道将来怎么样呢?若是有了规矩,日后也少了许多的麻烦。
而且日后若是扩大经营,是否发行新股这样的事,刘钰一个人就算可以决定,众人心里未必都情愿。
现在靠的是个人的威望和信誉,但靠个人威望和信誉必然是不稳定的。
或许高效,但始终头顶悬了一口剑,不安稳。
出多少钱,就有多少说话的权力,对这些商人而言肯定是乐意的。全天下所有商人最喜欢的理想制度,就是财产加权投票制,按照钱多少,一两银子就说一两银子的话、一万两银子就说一万两银子的话。
商人看来? 天经地义。
“我是这么想的? 咱们可以学学英人的办法。那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是选出一些人话事。怎么选呢? 他们是五百磅? 也就是咱们一千五百两银子左右算一票。”
“所以这一次把入股超一千两的都叫过来,大家就商量商量。咱们就是一千两银子一票? 两千两银子就两票。这一次我就不参与了,试着让你们自己来吧。”
“不过在这之前? 我先把一些想到的规矩说一说。诸位且听听? 要是都同意了,咱们就这么来。要是不同意,有什么想法就说出来,集思广益嘛。”
待厅堂内的人都安静下来后? 刘钰就把自己设想和抄袭来的一些东西说了说。
就是要走正规化? 首先一点就是贸易公司对第三方的债务责任等问题,需要明确是公司承担。
按照一千两银子的股份一票,选出十一人的委员会,任期七年。
股东有权召开临时大会,只要凑够三分之一的股本同意即可? 可以在特殊情况下罢免委员会成员。
这个是为他自己留的路,暂时刘钰不想全面操控对日贸易的? 要让这个贸易公司自发成长起来,逐步完善规矩。
但将来要是路子走歪了? 他也可以控制。
在选出十一人委员会后,委员会拥有全权? 包括制定贸易计划、每年公布账目、制定长远计划等。
其余人就不得干涉? 但需要对股东公布。
如想干涉? 则依照上一条。
贸易公司的雇员要有固定工资,各级的船头、账房、采买等,都要明确工资。
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主管查账、审计等,此部门在十一人委员会之外。
大致的规矩也就这些,要么是从前世抄的,要么就是效仿荷兰或者英国的那一套。
这些规矩算不上太新奇,一点就通。
众人也提了一些其余的意见,讨论了一阵定下来了大致的规矩,刘钰又提醒了两件事。
“一个呢,便是日后可以步子稍大一些、胆子略大一些。南洋的贸易,咱们还是要抓一抓的。南洋之外,还可以去印度转一转嘛。正好,我那边可以出两条船,装一些货,派一些航海的好手,试探着找找路、看看能不能站住脚,也为日后扩大生意做准备。”
“另一个……”
说到了另一件事,是借着要造大船起个引子,真正想说的还是这个贸易公司的海商们,应该为长久打算一下。
比如,兴办实学学堂,让子弟入学,让家里的庶子或者非嫡长们多学一些航海的学问。
如果要造西洋大船,刘钰可以从威海让一些人退下来,反正培养了超额的军官,暂时也用不到那么多实习船长,这些人学成之后也盼着能找一份好点的工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